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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请别人做标书费用会计分录

编辑:萍乡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:2019-05-25

支付标书费会计分录如下:

借:管理费用--办公费(招标费)贷:库存现金企业的标书有形资产,属于货物。

根据《增值税暂行条例》第一条的规定,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的单位,为增值税的纳税人。企业收到投标单位的标书费,应缴纳增值税。企业应开具增值税发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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